1、 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,且单位名称与在我公司开户名称一致。 2、 已办理《江苏省小额支付系统定期借记业务》托收扣款,水费通过银行托收结算。 3、首次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用户需持纳税副本复印件一份(由我公司存档)、银行出具的水费扣款凭证,到自来水有限公司服务中心办理增值税用户登记手续。 4、每月凭银行出具的水费扣款凭证,到自来水服务中心开具增值税发票。